首页 > 公告通知 > 正文
公告通知
退费说明(个人报名缴费退费规则)
发布时间:2025-09-20


个人报名缴费退费规则:


1、缴费成功后,未开具发票者;


2、公需课或专业课学习进度不超过20%(公需课不超过6学分或专业课不超过12学分);